新闻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公告>>学院要闻>>正文

云南大学能源院研究院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2017年09月24日 20:12  点击:[]

云南大学能源院研究院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

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热忱欢迎省内外各高校推免生申请我院!

云南大学入选全国首批双一流建设名单,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现有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两个硕士点;拥有三个研究团队: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研发团队、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研究团队、能源经济与审计研究团队。建有国家级光电子能源材料国际联合研究中心,云南省工业废水光催化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云南绿色褐煤能源化学协同创新中心等。同时通过与剑桥大学、多伦多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和研究机构的交流和合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共同进行科研合作、教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本学科着眼于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结合云南地方特色形成了包括硅基纳米材料与器材、有机发光器件、高效能源材料与器件、先进储能材料太阳能光催化水处理工程、褐煤能源化学工程、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等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课程体系注重“厚基础”和“宽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的综合专业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和云南大学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保证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依规开展2018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推免生接收实施办法和复试实施办法,审核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保证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接收专业及名额

1.接收专业

本学科接收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凝聚态物理、应用化学以及物理化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2.接收名额

按照招生计划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两个专业共接收5名推免生。

四、推免生相关待遇

(一)奖学金

(1)推免生享受硕士研究生助学金6000元/生·学年。

(2)推免生入学当年可以享受学业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次年起,学业奖学金按照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评选。

(3)推免生可参加云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0元/生·学年,省政府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学年。

(4)我校还设置有研究生东陆英才奖学金、张文勋奖学金、岳虹研究生奖学金、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以及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伍达观奖学金、华藏奖学金、方国瑜奖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熊庆来奖学金等十余项各级各类奖学金。

(5)优秀推免生在学期间若获得我校硕博连读资格,在博士入学第一年将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5000元/学年。

(二)出国公派留学项目

我校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签约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能够为学习优秀的研究生提供到国外高水平大学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

五、接收条件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品德良好,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1.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3.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六、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申请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免生(含获云南大学本校推免资格的申请本校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28日~10月24日时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照要求办理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等手续;并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

2.学院对申请考生信息进行审核筛选,确定复试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接收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注: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科毕业院校不得限制考生自由选择报考志愿。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予以确认接受我院复试通知。

4.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供以下书面材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学生证、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或者成绩单),以及网报时填写过奖项的相应获奖证书、发表论文原件等按照学院通知要求进行复试及体检。

5.完成复试后,学院按复试成绩排名等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录取、接收专业等)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6.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经云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即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放录取通知,申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云南大学待录取通知后方被云南大学录取。

云南大学能源研究院    

2017-9-24        


关闭